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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an E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Jun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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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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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1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何品晶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何品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金圆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品晶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07 月11 日召开的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品晶,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院教授、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曾任法国国立桥路学校博士后、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等。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何品晶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 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 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 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 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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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中信城枫丹白露一期3 栋9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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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上市时间:1993 年1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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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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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简称:金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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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票代码: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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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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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董事会秘书: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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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
号楼3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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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
(11)传真:0571-85286821
-
(12)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 年6 月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 年07 月0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07 月06 日至2022 年07 月09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 号楼30 楼 邮政编码:310052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公司传真:0571-852868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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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何品晶 2022 年06 月2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全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 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金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品晶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金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 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 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 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 漏选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 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 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 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