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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an E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Dec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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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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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7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 年12 月1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召开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15 日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41)。

2020 年12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金 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公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2020-146)。

2020 年12 月18 日,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圆控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金圆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31,907,6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2.45%,金圆控股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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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2020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星期三)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0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12 月24 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 年12 月2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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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 号信雅达国际1 幢30 层公司会议

  •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 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 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5. 5.《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6.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6.01 选举赵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8. 6.02 选举赵继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9. 6.03 选举万建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1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7.01 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7.02 选举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7.03 选举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5. 8.01 选举王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16. 8.02 选举宋辉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1、议案2 及议案3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议案6、议案7 及议案8 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事项,本 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3 名、监事2 名,均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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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及议案7 已经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 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5.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6.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6.01 选举赵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6.02 选举赵继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6.03 选举万建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7.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7.01 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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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选举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8.01 选举王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8.02 选举宋辉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20 年12 月28 日09:30~11:30;13:30~16:00。

  •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会议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 号信雅达国际1 号楼30 楼 联 系 人:朱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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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10052

  •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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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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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

  • 11:30,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0 年12 月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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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 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 委托股东姓名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身份
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数量 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
4.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
收款担保的议案
5.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填报票数
6.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 人
6.01 选举赵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6.02 选举赵继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6.03 选举万建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7.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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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8.01 选举王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8.02 选举宋辉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注: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 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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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0 年12 月24 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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