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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an EP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an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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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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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 2018-001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邱永平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函颖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邱永平 先生、王函颖女士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部分公司 股份,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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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名称:邱永平、王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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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情况:
截止 2018 年 1 月 2 日,邱永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7,610,60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 3.8635%;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02,651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9659%;高管锁定股 20,587,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8809%;股权激励限 售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168%。
截止 2018 年 1 月 2 日,王函颖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0168%;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42%; 高管锁定股 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42%;股权激励限售股份 6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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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目的:自身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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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
(1)2014 年公司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邱永平、 方岳亮、陈国平、闻焱、陈涛、赵卫东、范皓辉、胡孙胜等 10 名对象发行股份, 收购其合计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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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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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共计授予邱永平 240,000 股,王函颖 12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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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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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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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邱永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6,902,651 股,减持比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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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0.97%;王函颖拟减持不超过 3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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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 0.0042%。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三、股东相关承诺
邱永平先生在公司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本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锁定至下述日期:补偿期限内(即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各项盈利预测补偿(如有)均实施完毕之日; 在前述锁定期结束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若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2)补偿期限内第一个会计 年度,本人为补偿主体,本人应承担的补偿比例为本人对互助金圆的持股比例; 补偿期限内第二和第三个会计年度(包括当期盈利预测补偿及期末减值额的补 偿),本人如为补偿主体,应承担的补偿比例=本人当期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仍处 于锁定期的股份/当期全部补偿主体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仍处于锁定期的股份之 和。(3)在本人为补偿主体时,本人对其他补偿主体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承担的补 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邱永平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邱 永平先生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解除限售。
除此之外,邱永平先生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 份 240,000 股,其中 120,000 股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解除限售,目前仍持有股 权激限售股 120,000 股。王函颖女士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公司股份 120,000 股,其中 60,000 股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解除限售,目前仍 持有股权激限售股 60,000 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事项
1、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3、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 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 注意风险。
4、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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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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