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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an E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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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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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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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赵辉 万建利 赵卫东 俞乐平 何品晶 王晓野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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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3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 3 三、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 3 四、股权结构 ............................................................................................................ 3 五、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 1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1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 21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 2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2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2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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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66,137,566 股
发行股票价格:7.5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96,031,745.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490,031,744.99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66,137,566 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即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辉先生。
发行对象赵辉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五、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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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发行人、金圆股份 | 指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律师、法律顾问 | 指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
| 中汇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 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 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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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发行人名称: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Jinyuan EP Co.,Ltd |
| 法定代表人: | 赵辉 |
| 注册资本: | 714,644,396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000123938867W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金圆股份 |
| 股票代码: | 000546 |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中信城枫丹白露一期3栋906室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 楼30 楼 |
| 办公地址邮编: | 310052 |
| 电话号码: | 0571-86602265 |
| 传真号码: | 0571-8528682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jysn.com |
| 成立时间: | 1992年10月23日 |
| 发行人联系人: | 杨晓芬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 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 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环 保、水泥、商砼、建材、公路运输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5 月 24 日、2020 年 6 月 1 日和 2020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18 日,金圆股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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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23 日,金圆股份本次发行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12 月 10 日,金圆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8 号),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 批程序。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赵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向赵辉发出《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 66,137,566 股,发行价格为 7.50 元/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1〕8-32 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6 时止,发行 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要求将认购资金人民币 496,031,745.00 元全额缴入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2021 年 11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 金专户内。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821 号《验资 报告》。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金圆股份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6,137,566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6,031,745.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000,000.01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031,744.9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股本)为人民币 66,137,566.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3,894,178.99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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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书》《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等材料,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 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市公司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66,137,566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66,137,566 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780,781,962 股。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赵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20 年 6 月 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即 7.64 元/股。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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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圆股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4,644,39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 民币 57,171,551.68 元(含税)。其中,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07 月 0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07 月 02 日。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公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7.64 元/股调整为不低 于 7.56 元/股。
因金圆股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4,644,39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人民币 42,878,663.76 元(含税)。其中,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07 月 0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07 月 09 日。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已实施完毕,按照调整公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7.56 元/股调整为 不低于 7.50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66,137,566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全部由赵辉以现金认购。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378 号)的相关要求。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赵辉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锁定期为 36 个月。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 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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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中汇会验[2021]7821 号《验资报 告》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96,031,745.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000,000.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031,744.99 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 比例共享。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赵辉先生 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现住址 为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公寓*,身份证号:330719197404*。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赵辉先生与赵璧生先生共同间接控制公司 235,981,676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33.02%,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特定发行对象赵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构成关 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赵辉及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进行披露。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赵辉及其关联方与金圆股份之间的业务关系不 会发生变化。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认购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 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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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核查
1、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赵辉作为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规规定的需备案情形,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2、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赵辉先生认购的资金来源于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 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 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不存在委托股份、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 排的情形。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经核查,发行对象赵辉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 级)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认购条件,可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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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电话:010-57631211
传真:010-88092033
保荐代表人:蒋茂卓、陈贤文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26 楼 负责人:王建文
联系电话:021- 68769686
传真:021-58304009
经办律师:叶菲、梁铭明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负责人:余强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9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峰、严海锋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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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余强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9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海锋、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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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发行新股登记并上市前,发行人前十名 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31,907,628 | 32.45% |
| 2 | 赵雪莉 | 境内自然人 | 35,765,988 | 5.00% |
| 3 | 邱永平 | 境内自然人 | 32,570,026 | 4.56% |
| 4 | 上海裕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裕灏金苹果6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等 |
17,456,553 | 2.44% |
| 5 | 上海万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永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基金、理财产品 等 |
13,899,526 | 1.94% |
| 5 | 杜彦璋 | 境外自然人 | 12,867,800 | 1.80% |
| 7 | 郭兴 | 境内自然人 | 12,078,316 | 1.69%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 等 |
10,767,400 | 1.51% |
| 9 |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0,474,151 | 1.47% |
| 10 | 罗阳勇 | 境内自然人 | 9,396,434 | 1.31% |
| 合计 | 387,183,822 | 54.17% |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1 | 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31,907,628 | 29.70 |
| 2 | 赵辉 | 境内自然人 | 66,137,566 | 8.47 |
| 3 | 赵雪莉 | 境内自然人 | 35,728,688 | 4.58 |
| 4 | 邱永平 | 境内自然人 | 32,570,026 | 4.17 |
| 5 | 方文君 | 境内自然人 | 18,984,336 | 2.43 |
| 6 | #上海裕灏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裕灏金苹果6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7,342,153 | 2.22 |
| 7 | 杜彦璋 | 境内自然人 | 12,867,800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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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8 | 方德基 | 境内自然人 | 9,112,500 | 1.17 |
| 9 | 郭兴 | 境内自然人 | 7,062,116 | 0.90 |
| 10 | 许冬姣 | 境内自然人 | 6,944,901 | 0.89 |
| 合计 | 438,657,714 | 56.18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14,644,396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至 780,781,962 股。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变化如下: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新增股 份数量 (股) |
本次发行完成后 | 本次发行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比例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
299,267 | 0.04 | 66,137,566 | 66,436,833 | 8.51 |
|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
714,345,129 | 99.96 | - | 714,345,129 | 91.49 |
| 合计 | 714,644,396 | 100.00 | 66,137,566 | 780,781,962 | 100.00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 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有利于增强 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 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上市公 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和资产整合。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 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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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 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金圆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募 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产生新增同业竞争。同时,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仍将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2021 年1-9 月/ 2021 年9 月30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
2021 年1-9 月/ 2021 年9 月30 日 |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49 | 0.66 | 0.44 | 0.61 |
| 每股净资产 | 6.83 | 6.41 | 6.88 | 6.49 |
注 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 1-9 月和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 1-9 月和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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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中汇会审[2019]2295 号、中汇会审[2020]1407 号和中 汇会审[2021]219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9-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资产总额 | 994,109.52 | 980,581.16 | 915,086.06 | 841,536.02 |
| 负债总额 | 443,503.36 | 451,212.41 | 425,003.40 | 415,531.66 |
| 所有者权益 | 550,606.16 | 529,368.75 | 490,082.66 | 426,004.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
488,190.33 | 458,020.35 | 415,689.83 | 368,913.22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营业收入 | 719,266.12 | 867,148.86 | 817,119.80 | 797,401.62 |
| 营业利润 | 27,242.34 | 42,220.61 | 56,399.95 | 53,540.64 |
| 利润总额 | 41,147.23 | 56,641.37 | 68,337.33 | 57,071.44 |
| 净利润 | 36,407.61 | 48,313.29 | 57,893.16 | 44,522.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736.38 | 47,447.28 | 50,325.85 | 37,461.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207.67 | 40,368.33 | 42,828.24 | 34,458.5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00.27 | 56,289.00 | 64,176.57 | 54,078.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65.24 | -87,597.70 | -78,580.74 | -46,774.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01.04 | 23,919.80 | 9,879.55 | -3,130.6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71.11 | -7,645.53 | -4,605.91 | 4,167.57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1-9-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流动比率 | 1.18 | 1.18 | 1.04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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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项目 | 2021-9-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速动比率 | 0.68 | 0.69 | 0.60 | 0.59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16.14 | 16.48 | 17.53 | 12.66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44.61 | 46.01 | 46.44 | 49.38 | |
| 每股净资产(元) | 6.83 | 6.41 | 5.82 | 5.16 |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49 | 0.66 | 0.70 | 0.52 |
| 稀释 | 0.49 | 0.66 | 0.70 | 0.5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7.34 | 10.85 | 12.84 | 10.5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32 | 0.56 | 0.60 | 0.48 |
| 稀释 | 0.32 | 0.56 | 0.60 | 0.48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4.91 | 9.23 | 10.93 | 9.68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 计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 计 负债合计 |
2021-9-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466,514.53 | 434,515.46 | 370,291.35 | 344,904.69 | |
| 527,594.99 | 546,065.71 | 544,794.71 | 496,631.33 | |
| 994,109.52 | 980,581.16 | 915,086.06 | 841,536.02 | |
| 395,843.59 | 368,876.38 | 357,014.76 | 342,039.82 | |
| 47,659.77 | 82,336.03 | 67,988.65 | 73,491.84 | |
| 443,503.36 | 451,212.41 | 425,003.40 | 415,531.66 |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 别为 841,536.02 万元、915,086.06 万元、980,581.16 万元以及 994,109.52 万元。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资产规模逐期呈现增长态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0% 至 45%左右,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 产的比例为 55%至 60% 左右,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构成。发行人资产结 构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 别为 415,531.66 万元、425,003.40 万元、451,212.41 万元以及 443,503.36 万元。
17
公司负债总额变化较为平稳。
从负债结构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 高,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营业收入 | 719,266.12 | 867,148.86 | 817,119.80 | 797,401.62 |
| 营业成本 | 641,308.90 | 739,531.95 | 697,667.90 | 678,233.79 |
| 营业利润 | 27,242.34 | 42,220.61 | 56,399.95 | 53,540.64 |
| 利润总额 | 41,147.23 | 56,641.37 | 68,337.33 | 57,071.44 |
| 净利润 | 36,407.61 | 48,313.29 | 57,893.16 | 44,522.84 |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34,736.38 | 47,447.28 | 50,325.85 | 37,461.92 |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97,401.62 万元、 817,119.80 万元和 867,148.86 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 稳步上升。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4,522.84 万元、57,893.16 万元和 48,313.29 万元, 2020 年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因铜价波动导致套期保值业务亏 损所致。
2021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719,266.12 万元和 36,407.61 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同期稳步上升,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 系公司为增强研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多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1-9-30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 流动比率(倍) | 1.18 | 1.18 | 1.04 | 1.01 |
| 速动比率(倍) | 0.68 | 0.69 | 0.60 | 0.59 |
| 资产负债率 (%) |
44.61 | 46.01 | 46.44 | 49.38 |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以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
18
别为 1.01、1.04、1.18 以及 1.18,速动比率分别为 0.59、0.60、0.69 以及 0.68。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保持了稳定的短期偿债能力。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38%、46.44%、46.01%以及 44.61%,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
6.66 | 8.18 | 8.13 | 8.05 |
| 存货周转率(次) | 3.41 | 4.41 | 4.63 | 4.88 |
2018 年至 2020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05、8.13 以及 8.18,公司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符合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所规定的付款信用周期, 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88、4.63 以及 4.41,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保持 稳定。
(五)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9,300.27 | 56,289.00 | 64,176.57 | 54,078.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9,765.24 | -87,597.70 | -78,580.74 | -46,774.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3,801.04 | 23,919.80 | 9,879.55 | -3,130.68 |
|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5.11 | -256.63 | -81.28 | -5.9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4,271.11 | -7,645.53 | -4,605.91 | 4,167.57 |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4,078.62 万
元、64,176.57 万元、56,289.00 万元、29,300.27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总体稳 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774.41 万 元、-78,580.74 万元、-87,597.70 万元和-19,765.24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投资 活动现金流均为负,主要为公司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投
19
资活动支出较多。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30.68 万 元、9,879.55 万元、23,919.80 万元和-13,801.04 万元,变动较大。2019 年,公 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是公司取得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0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9,603.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偿还银行借款 | 30,000.00 | 29,761.9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19,841.27 |
| 合计 | 50,000.00 | 49,603.17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 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 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 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21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认为:
“金圆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378 号)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符 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 发行方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 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
“金圆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
22
监会《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378 号)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符 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 发行方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 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3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 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 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 通过保荐机构内核机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 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西南证券愿意推荐发 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4
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二、法律顾问声明
-
三、审计机构声明
-
四、验资机构声明
以上声明均附后。
25
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内容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蒋茂卓 陈贤文 法定代表人: 吴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6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援引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对所援引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援引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王建文 叶菲
经办律师:
梁铭明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7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援引本所针对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并对所援引内容进行 了审阅,确认该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援引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高峰 严海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8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验资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严海锋 黄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 职调查报告;
-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
-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
3、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
6、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
7、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
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8 号);
-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
发行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30 楼
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电话:010-57631211
30
传真:010-88092033
31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