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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an E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Feb 7, 2018
53665_rns_2018-02-07_129681b4-a7f8-4a89-ac4a-ed2fa4af8f3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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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金叶”)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 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林西富强”),其正处于项目建设期,正常投运后将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 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林西富强 其他股东同意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灌南金圆”)进行二期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灌南金圆 资产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 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灌南金圆进行二期增资事宜,以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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