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pr 24, 2017
56561_rns_2017-04-24_f3c3013d-a11d-4ce5-a37c-8ebe88cf5bcf.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谨慎的立场,认真审查 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与资金收益。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有效。
1
(本页无正文,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永宏卫华了"之宋建中一条多少陈建勋一片过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