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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1
Mar 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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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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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股票代码:600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2405A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1 号杭钢富春大厦1618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 年3 月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金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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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6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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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金宇集团、上市公司 | 指 |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象 投资 |
指 |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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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2405A
法定代表人:周衡龙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工商注册号码:44030110276031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4日
营业期限:2001年12月4日至2011年12月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 440300734140539;
地税 440300734140539
经营范围:
(一)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产业;
(二)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
(三)投资咨询业务;
(四)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
金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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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迪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精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盈运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周衡龙 | 总经理、法 定代表人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员瑞恒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刘晓兵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刘 丹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周 炜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李建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祝俊明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蔡国斌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贠瑞林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王秀华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 郑卫忠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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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减持。 未来12个月大象投资将根据自身投资策略、市场情况和资金需要有可 能增加或继续减持其持有的金宇集团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9月11日至2011年3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 大象投资合计减持14,938,200 股,占金集团总股本的5.32%,减持的 价格区间为【8.73】-【19.98】元/股。
截至2011年3月3日,大象投资累计减持金宇集团股票14,938,200 股,减持后大象投资仍持有26,261,800 股金宇集团A 股普通股股票, 占金宇集团总股本的9.35%,是金宇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象投资存在自本报告书有关事宜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买卖金宇集团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大象投资自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事宜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共计减持金 宇集团2,020,000 股股份,其中2010年12月减持1,281,800股,2011 年2月减持335,200股,2011年3月减持403,000股,均为通过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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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集中交易直接减持,减持价格区间为【13.24】—【15.55】元/股。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
(一)大象投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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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象投资法定代表人周衡龙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查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1号杭钢富春大厦1618房 联系人:罗又专 电 话:0755-88263178
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26号金宇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庆 电 话:0471-333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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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衡龙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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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 斯大街26 号 |
||
| 股票简称 | 金宇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201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 厦2405A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41200000 股 持股比例: |
14.67%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 26261800 股 变动比例: |
9.35%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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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衡龙 签字: 日期:2011 年3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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