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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Feb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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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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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中银证券”、“万联证 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证券智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银证券中国 红-黄山18 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万联证券季添利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每个交易日开放可退出、303 天、每季度开放一次可退出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为进 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 响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 万元通过线上交易系统委托认 购《招商证券智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银证券中国红-黄山18 号第五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万联证券季添利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一

1、产品一
受托方
名称
产品
类型
产品
名称
金额
(万元)
预计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金额
(万元)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券商理财
产品
招商证券智远
增利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5,000.00 6%
产品
期限
收益
类型
结构化
安排
参考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如有)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每个交易日开
浮动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2、产品二
受托方
名称
产品
类型
产品
名称
金额
(万元)
预计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金额
(万元)
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券商理财
产品
中银证券中国
红-黄山18号第
五期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3,000.00
4.3%
107.09
产品
期限
收益
类型
结构化
安排
参考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如有)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303 天 固定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3、产品三
受托方
名称
产品
类型
产品
名称
金额
(万元)
预计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金额
(万元)
万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券商理财
产品
万联证券季添
利7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000.00
4.9%
产品
期限
收益
类型
结构化
安排
参考年化
收益率
预计收益
(如有)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每个季度开放
一次
浮动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保持审慎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 理的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 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 险: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 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委托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招商证券智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
同》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2 月24 日
产品起息日 2020 年2 月26 日
产品到期日 每个交易日开放
交易杠杆倍数
流动性安排 本资产管理计划坚持稳健投资、组合分散原则,投资于流
动性较好的证券,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投资变现压力。同
时,通过加强对客户的沟通与宣传、分析客户的行为方式、
预测客户参与和退出等手段使得本计划的参与和退出较
为平稳地进行。
支付方式 经确认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退出款项在 T+5 个工作日
内划往退出委托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
担保
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的资产净值计提,
管理费的年费率为1.0%。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 资金投向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投资品种。

2、委托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中银证券中国红-黄山18 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2 月25 日
产品起息日 2020 年2 月27 日
产品到期日 2020 年12 月25 日
交易杠杆倍数
流动性安排 管理人将在开放期保持适当的活期存款或者其他高流动
性的短期金融工具。
支付方式 委托人退出申请确认后,退出款将T+2 个工作日内划往退
出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
担保
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管理人按集合计划资产前一日净值的0.20%年费率收取
集合计划管理费。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季度末,
按季支付。
资金投向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
(1)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
币市场基金、期限在7 天内(含7 天)的债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内(含1 年)的国债、期限在1 年内(含1 年)的
央行票据、期限在1 年内(含1 年)的央行的政府债券等;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ABS、
ABN、期限在7 天内(不含7 天)的债券回购、券商收益
凭证以及其他债券;
(3)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一对多”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4)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
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集合计划的投
资范围。
  • 3、委托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万联证券季添利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2 月25 日
产品起息日 2020 年2 月26 日
产品到期日 每个季度开放一次
交易杠杆倍数
流动性安排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资产,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并在
开放期内保持低于适当比例的流动性受限的资产,以满足
本计划开放频率要求及开放期内的流动性。
支付方式 投资者退出申请确认后,管理人将指示托管人把退出款项
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往注册登记机构,再由注册登记机
构划往销售机构,并通过销售机构划往申请退出投资者的
指定账户。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
担保
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每日计算,并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
资金投向 (1)银行存款、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
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
购、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PPN、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公募货币型基金、公募债券型基金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管理的货币型、债券型资产管理产
品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2)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3)公募股票型基金、公募混合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管理的股票型、混合型资产管理产品;
(4)国债期货(不含实物交割)。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
产管理人在征得全体资产投资者一致书面同意后,并履行
适当的程序,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二)资金投资标的情况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标的为不特定金融工具,如理财受托方未来将 资金投资于二级市场,公司无法披露二级市场投资标的名称、表决权归属情况、 违约处置标准、与投资标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 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 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 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调配与生产经 营,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 年,在上述理财产品运作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 资金安全。

  • 3、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时跟踪进展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招商资管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
是否为本次
交易专设
招商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2015年4
月3日
邓晓力 100,000.00 证券资产管理业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100%
控股;实际控
制人为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2、中银证券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
是否为本次
交易专设
中银国际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02年2
月28日
宁敏 250,000.00
证券经纪;证券
投资咨询;与证
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
中银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中
国石油集团资
本有限责任公
务顾问;证券承 司、上海金融
销与保荐;证券 发展投资基金
自营;证券资产 (有限合伙)、
管理;证券投资 云南省投资控
基金代销;融资 股集团有限公
融券;代销金融 司等股东持
产品;公开募集 股;无实际控
证券投资基金管 制人
理业务;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

3、万联证券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
是否为本次
交易专设
万联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2001年8
月23日
罗钦城 595,426.40 证券经纪;证券
承销和保荐;证
券资产管理;融
资融券;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限证券
公司);机构证
券自营投资服
务;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服务;代销金
融产品
广州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市广
永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投
资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
合计持有100%
股份;实际控
制人为广州市
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二)受托方经营情况

1、招商资管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证 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类型包含:单一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资产支持 专项,截至2018 年末,合计管理基金账户个数657 个,招商资管受托资金规模为 7,134.65 亿元。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招商资管净资本68.54 亿元,净资产34.29 亿元,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0.93 亿元,实现净利润6.29 亿元;截至2019 年9 月30 日,招商资管净资本73.69 亿元,净资产39.39 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6.94 亿元,实现净利润5.10 亿元。

2、中银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营业部多分布在环渤海经济区、 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经济圈,以及河南、湖北等地区。截至2019 年6 月30 日, 中银证券存续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共计298 只。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中银证券总资产为471.55 亿元,净资产120.46 亿元,营业收入27.55 亿元,净利润7.06 亿元;截至2019 年9 月30 日,中银证 券总资产为483.51 亿元,净资产127.12 亿元,营业收入21.32 亿元,净利润7.76 亿元。

3、万联证券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广州市属全资国有证券公司,于2001 年8 月23 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现有注册资本59.54 亿元,托管资产超千亿元。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万联证券资产总额318.54 亿元,净资产105.98 亿元,营业收入11.09 亿元,净利润2.54 亿元;截至2019 年9 月30 日,万联证 券资产总额348.74 亿元,净资产108.74 亿元,营业收入11.04 亿元,净利润3.59 亿元。

(三)招商资管、中银证券、万联证券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 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9 月30 日 2018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560,854.29
631,321.33
负债总额 61,768.46
109,064.71
净资产 479,178.10
503,144.07
货币资金 99,510.08
172,841.44
项目 2019 年1-9 月 2018 年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2,539.13
19,888.30

截至2019 年9 月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0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74,885.2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未赎回的),占公司最近一 期期末(2019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5.2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为15.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35%,不会对 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 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 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 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 投资品种。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 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8 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券商理财产品 40,985.225 0.00 614.22 40,985.225
2 信托理财产品 40,400.00 40,400.00 1,317.52 0.00
3 其他类 17,900.00 17,900.00 720.29 0.00
合计 99,285.225 58,300.00 2,652.03 40,985.225
最近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9,900.00
最近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5.88%
最近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52%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74,885.225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114.775
总理财额度 80,000.00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