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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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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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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201 证券简称: 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6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处于反馈阶段。为进 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 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 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金宇生物科技 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具体包括:①年产 89,267 万头份口蹄疫生产车间;② 年产 6,000 万头份布鲁氏菌病活疫苗生产车间;③年产 4,431 万头份灭活疫苗生 产车间;④年产 13,500 万头份冻干活疫苗生产车间;⑤兽用疫苗国家工程实验 室;⑥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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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或偿还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 1、假设本次发行于 2015 年 12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

  •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7,282.9860 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

  • 超过 8,000 万股(含 8,000 万股),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5,282.9860 万股。

  •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费用

  • 等影响。

  • 4、假设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4 年增长 0%、15%、30%,

  • 分别为 40,432.14 万元、46,496.96 万元和 52,561.78 万元。

  •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利润分配、净利

  • 润和股权激励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 7、因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可预测,上述测算中的净利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

  • 益因素影响。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14 年末/
2014 年度
2015 年末/2015 年度
不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万股) 28,585.4930 57,282.9860 65,282.9860
2014年年度现金分红(万元) 8,575.6479
假设:2015 年净利润与2014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432.14 40,432.14 40,432.14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163,265.40 199,148.19 449,148.19

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注1
0.71 0.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0% 22.44% 22.44%
注2
假设:2015 年净利润比2014 年增长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432.14 46,496.96 46,496.96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163,265.40 205,213.01 455,21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注1
0.81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0% 25.38% 25.38%
注2
假设:2015 年净利润比2014 年增长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432.14 52,561.78 52,561.78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163,265.40 211,277.83 461,277.8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
注1
0.92 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0% 28.23% 28.23%
注2

注 1: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 2015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286,414,9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86,414,930 股。上述分配方案已于 2015 年 10 月实施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 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2014 年的每股收益。

注 2:假设本次发行将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因此本次发行前后 2015 年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变化。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大幅增强,同时公司的总 股本和净资产均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需要时间周 期,相关效益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 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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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的情况,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充分发挥公司在兽用生物疫苗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积极 拓展现有业务市场,努力开辟兽用、禽用疫苗新产品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 点,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家农业部指定的口蹄疫 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及猪瘟疫苗的定点生产企业,尤其在口蹄疫疫苗领域,公司 市场占有率较高,市场地位突出。公司将积极发挥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品牌 及市场营销渠道等方面的优势,继续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利用核心产品持 续推动业务增长;扩充多领域产品并陆续推出各类猪、牛、羊、禽类疫苗产品, 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优化公司未来收入结构;未来通过积极探索包括并购、合 资、合作、引进等多种方式,搭建多元化合作平台,扩展并升级现有产品领域, 扩大业务规模,努力保持公司盈利能力的高速增长。

(二)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地、创造性地优化、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目前, 公司正在建设 ERP 系统,通过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行模式, 改善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提升决策管理能力和管理绩效,提高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提高公司营运管理水平;加强营销渠道和技 术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和 服务;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上,强化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 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尽快投入到金宇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中。作为国 内领先的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和生产企业,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以及良好的行 业发展前景,公司在兽用生物制品方面已经具备国际竞争的基础。通过投资建设 集动物疫苗生产和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规 模、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加速抢占市场份额,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提高兽用生物制品研发能力,构筑公司的长期竞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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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成为兽用生物制品国际领先的龙头企业;公司将积极 落实《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实现装备升级,提高 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公司 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产品升级和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其尽快建成并产生预期效益,迎来业务 的快速提升期,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四)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 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 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 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3 年—2015 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 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的要求,公司对原《公司章程》中的股利分 配政策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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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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