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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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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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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 分配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进行利润分配的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中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运营正 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 管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 2017年9月23日起一年有效。
四、关于公司制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发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有利于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 贡献。审议上述管理办法的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永宏アクマラ・名宋建中公ま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