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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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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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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6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换届原因,公司董事会于2016 年5 月19 日对第九届董事会专 业委员会进行重新委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 名成员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董事1 名,委员的组成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 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各委员出席 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分别 就年度审计报告、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 及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16 年3 月10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张红梅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投融资活动的汇报,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财务状况、投融 资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初步测算,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生物制 药产业及各分、子公司财务数据、利润增加的原因,就公司应收账款 情况、新产品研发及销售进度、亏损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减亏措施、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情况及黄山公司长期投资收益效果不理想等事项进 行问询,并提出了关注和中肯的意见。建议公司在今后进行对外投资 前期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针对目前黄山公司 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不良资产的处置措施,关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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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进度及地区政策方面的变化。

2、听取了2015 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及执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审计负责人介绍公司2015 年度报告审计计 划的安排、审计重点的说明、以及前期对公司内控方面、财务方面预 审的情况。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围绕程序制定和执行 方面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关注预审中所发现的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听取了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意见。

4、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2015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2016 年3 月2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现场审计情况结果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年审阶 段性的工作成果给予了肯定,对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以 关注,并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公司抓紧落实整改,同时对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询问。

(三)2016 年4 月25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年度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财务会计报告》,与会委员认真细致 地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结合前两次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部 门沟通的情况,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制作2015 年年度报告。

2、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生物股份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对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价。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审工作中遵循执业准则,尽职 尽责,充分履行审计程序,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圆满完 成了审计工作。

3、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2016 年8 月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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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认为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审计委员会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 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审计小组成 员完全具备实施年报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 已为我公司提供了十余年的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 益。经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16 年度法定会计报 表的审计及相关工作,出具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审计报告。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2016年初,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公司财务部门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审计进程中,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 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立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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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 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 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日常工作及年 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 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按时完成了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 展。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及时沟通,对于内部审计工作我们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非常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的推进工作,报告 期内,我们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和《公司开展2016年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计划》,认为公司 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价,对风险进行系统辨识、评价和应 对,已基本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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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积极进 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年报审计 工作,为各方提供充分沟通的便利条件,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 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 审计委员会的独立监督职能。公司2016年度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公司抵 御风险的能力。2017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 原则,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有效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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