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6, 2016
56561_rns_2016-04-26_05103947-16b1-46ea-a640-8a0dc29abe5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现就201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董事1 名,委员的组成具备法律、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 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 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 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会议分别就年度审计、定期财务报 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议题 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2 月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了财务总监张红梅关于公司2014 年年度财务状况、投融资活动和经 营成果的初步测算,详细了解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收入、利润增加的原因,对公司 应收账款情况、新产品研发进度、亏损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减亏措施、黄山公司长 期投资收益效果不理想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关心的事项进行问询,并提出了关注和 中肯的意见。建议公司在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做好投资前期 的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特别是要做好公司在对外投资方面的内控 工作,尽快完善和细化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制度,要做好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 把决策流程固化下来。
2、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负责人关于公司2014 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 审计重点的说明、以及前期对公司内控方面、财务方面预审的情况。围绕年审会 计师的程序制定和执行方面进行了沟通。
3、就预审中所发现的有关公司内控方面问题进行了关注,就公司其他应收账 款问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方面的意见。
4、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2014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相关
1
工作的完成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与会委员对公司目前所做的内控工作表示了肯定。希望公司能够将内控工作 为切入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最好能够形成固化的流程,可提高监控效 率。要适时抓大放小,首先在重大决策、财务投资方面应当作为重点来规范。特 别是公司长期投资的内控方面要加强风险预测和控制。
建议在公司治理的层面上要做好责、权、利的边界划分。
(二)2015 年2 月1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年审会计师就2014 年度现场审计情况结果的相关汇报。对年审阶段 性的工作成果给予了肯定,同时表示对立信方面所提出的问题将加以关注,并积 极与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公司抓紧落实整改。
2、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询 问。
(三)2015 年3 月17 日,公司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召开了审 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财务会计报告》
与会委员认真细致地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结合前两次与年审会计师及 公司财务部门沟通的情况,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并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制作2014 年年度报告。
2、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金宇集团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对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审工作中遵循执 业准则,尽职尽责,充分履行审计程序,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圆满 完成了审计工作。
3、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四)2015 年8 月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认为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依法 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年报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已为我公司提供了十余年的审计服务;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 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 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都能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表 决通过,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15 年度法定会计报表的审计及相关工作,出具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审计报告。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与沟通,在2014年度审计进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 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 础上做出的。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 《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了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也认可了该审计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于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非常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的推进工作,报告期内,我们
3
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开展2015 年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计划,目前公司已建立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 图,我们认为公司在完善内控管理的同时,最好能够形成固化的流程,可提高监 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为各方提供充分沟通 的便利条件,以求达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建设金宇生物产业园。对 此,审计委员会从融资计划的可操作性、公司抗风险能力、资本实力及治理结构 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充分运用委员们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勤勉 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