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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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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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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088 号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BDOを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讲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报告 第 1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overline{V}$

我们认为, 贵公司于 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BDOを

中国注册会计师: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国注册会计师:

$2/872$

中国·上海

二〇一五年主月十八日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配套指引要求,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 集团)董事会对金宇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深入细 致的检查,总结 2014 年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情况,并开展了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工作,编制了金宇集团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董事会声明

金宇集团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金宇集团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 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金宇集 团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金宇集团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一般包括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金宇集团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金宇集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金宇集团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 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 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的 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未来期间应根据公司前述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 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可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金宇集团及重要控股子公司,包括: 金宇集团本部、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扬州优邦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 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管控。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政策风险、战略规划风险,行业风险, 生物安全风险,研发风险、投资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上述业务和事 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 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 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内部控制缺陷一般包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含义如 下:重大缺陷是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重要缺陷是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除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小于利润总额的 3% 错报在利润总额的 3%-5%之
错报大于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小于资产总额的 1% 错报在资产总额的 1%-2%之
错报大于资产总额的
2%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错 报 小 于 收 入 总 额 的
0.5%
错报在收入总额的 0.5%-1%
之间
错报大于收入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小于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 0.5%
错报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1%之间
错报大于所有者总额
的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500 万元以下 500 万(含 500 万)~1000 万元 1000 万元及以上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 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

金宇集团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 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根据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结果,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 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2、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2014年6月,内蒙古证监局在对我公司巡查后出具了《关于内 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对于关注函中涉及内控 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专门组织公司高管讲行认真的核杳和分析 并全部逐一整改、落实。本次董事会在进行内控评价中发现公司在销 售循环中还存在需完善的方面, 公司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