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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u Bio-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7
May 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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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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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 2007—006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 年4 月27 日收到公 司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20 万股,持股比例为14.67%)提出 的一个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的函》,提名王培荣先生、黄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又 专女士、王璟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经 审查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 2007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第 10 条第 5 项 中出席登记时间误写为“2007 年4 月27 日上午9:00-下午5:00”,特此更正为“登 记时间:2007 年5 月14 日上午9:00-下午5:00”。
除上述变化外,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 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等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培荣,男,汉族,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土地评估师、审计师。现任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吉林化工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众鑫律师事务所及中 银律师事务所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在国家经贸委企业改革司、国家体 改委生产体制司任副处长、处长、从事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份公司设立审批工作。 2002 年加盟证券公司,成功推荐山西安泰、北方天鸟股份公司IPO,山西三维、祁 连山水泥配股及江苏红豆、重庆百货增发等六个项目。
黄健,男,汉族,硕士学位。1999-2002 年于湘财证券研发中心任副总经理。 2002-2004 年任东方信能集团金融执行总裁助理。2004-2005 年任北京华清科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5-2006 年于国家行政学院欣正实业发展总公司任金融 事业部副总经理。2006 年10 月至今于盛世景投资管理公司任副董事长。
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又专,女,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工经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会计 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企业管理讲师。1984-1997 年在湖南经 济管理干部学院工经系管理教研室任讲师、教研室主任。1997-1999 年在深圳粤国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历任资金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办公室主任。1999-2007 年于深圳市 汇泉阁钱币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4 月任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
王璟瑄,男,汉族,大本肆业。1982-2002 年就职于北京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任总经理秘书、团委书记。1987-1989 年于北京市行政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进修。 1992-1995 年赴东京理工学院信息处理专业学习。2002 年至今于大象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任综合部经理。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 4 | 公司2006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
| 5 | 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 |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
张翀宇 | |||
| 王秀华 | |||||
| 李树剑 | |||||
| 徐宪明 | |||||
| 张兴民 | |||||
| 王乃光 | |||||
| 张雄 | |||||
| 郑卫忠 | |||||
| 蔡国斌 | |||||
| 刘亿人 | |||||
| 俞伯伟 | |||||
| 帅天龙 | |||||
| 谢晓燕 | |||||
| 王培荣 | |||||
| 黄健 | |||||
| 10 |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
温利民 | |||
| 田禾 | |||||
| 罗又专 | |||||
| 王璟瑄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提名黄健、王培荣 为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2007 年4 月29 日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培荣,作为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培荣 2007 年4 月29 日于北京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健,作为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健 2007 年4 月29 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