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NPULANDSCAPEARCHITECTURE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1, 2022
56050_rns_2022-04-21_cfc7ca69-3e4f-49ad-8dfe-5976b11a781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6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998,650.95元。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9日下发的《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2号)同意注册,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6元。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1年11月8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1]7542号《验资报告》,载明:截止2021 年11月8日止,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6,304,000.00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023,069.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286,280,930.7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8日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审计费 | 943,396.23 | 943,396.23 |
| 公证费 | 4,500.00 | 4,500.00 |
| 新股发行登记费 | 49,811.32 | 49,811.32 |
| 信息查询服务费 | 943.40 | 943.40 |
| 合 计 | 998,650.95 | 998,650.95 |
综上,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本次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 计998,650.95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因 此,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 会鉴[2022]2420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埔园林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埔园林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埔园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 荐机构对金埔园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