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NLING PHARMACEUTIC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30, 2021
53899_rns_2021-12-30_38b07f9a-5126-4a4a-b145-e8032f793ac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洪荷芳(非 失信被执行人)、柯善治(非失信被执行人)、柯元立(非失信被执行 人)、柯善慧(非失信被执行人)、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 司(非失信被执行人,以下简称“艾德凯腾”)和池州东升药业有限 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以下简称“东升药业”)签署《池州东升药 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 议》”)。公司拟出资5,850 万元(其中:股权收购价款2,250 万元, 增资款3,600 万元)通过股权收购和增资的方式取得东升药业65%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东升 药业65%的股权,东升药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鉴于尚未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能否最终实施本次交易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12 月3 日,公司与洪荷芳、柯善治、柯元立、柯善 慧、艾德凯腾和东升药业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增资及 股权受让的方式取得东升药业不低于55%的股权;艾德凯腾拟通过增 资方式取得东升药业1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12 月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简称 “指定报纸”)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 称“指定网站”)披露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框架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2021 年12 月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池州东升药业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在 议案所含协议内容为基础,决策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具体包括股权变 更登记及交接,公司治理,过渡期安排,重大事项约定,声明、保证 与承诺,或有风险,税费和费用,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转让、变更、终止等)及签署相 关协议。本议案由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无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广基、高燕萍和沈永建会前对该项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31 日在指定报纸、 网站披露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 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 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 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 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79026927W , 法定代表人:何凌云,注册资本712.5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 学园芝兰路18号。
艾德凯腾成立于2008年11月,专业从事原料药和中间体研究及产 业化、生物医药研究与研发外包业务。艾德凯腾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624万元,净利润-18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18万元, 总资产1,151万元。2021年1-11月艾德凯腾实现营业收入1,508万元, 净利润-15万元,截止2021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503万元,总资产1,130 万元。(未经审计)。
艾德凯腾股东情况:
==> picture [384 x 17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在本次交易前,艾德凯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
本次艾德凯腾作为共同投资方,可能与东升药业在科研、原料、 制剂及产业化方面产生合作。公司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艾德凯腾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洪荷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东升药业39.1429%。 身份证号:33262219**0029
-
2、柯善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东升药业50%。 身份证号:33260319**0018
-
3、柯元立,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东升药业5.7143%。 身份证号:33260319**0013
-
4、柯善慧,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持有东升药业5.1429%。 身份证号:33260319**0023
-
上述4 人互为近亲属关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 年10 月。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加工、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17950547658 ; 法定代表人:周元春;注册资本3500 万元;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 发区。主要股东:洪荷芳持有1370 万元出资额,柯善治持有1750 万 元出资额,柯元立持有200 万元出资额,柯善慧持有180 万元出资额。 2、财务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日 期 | 2020 年12 月31 | 2021 年10 月31 日 |
|---|---|---|
| 资产总额 | 4,233.45 | 3,707.15 |
| 负债总额 | 5,166.42 | 1,798.07 |
| 应收款项总额 | 978.29 | 1,059.92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 净资产 | -932.97 | 1,909.09 |
| 期 间 | 2020 年度 | 2021 年1-10 月 |
| 营业收入 | 3,142.30 | 1,977.72 |
| 营业利润 | 146.94 | -119.54 |
| 净利润 | 110.85 | -122.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62 |
-248.85 |
以上数据出自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池州东升药 业有限公司2021 年10 月31 日净资产审计专项报告》(天衡专字(2021) 02027 号)(以下简称“(2021)02027 号《审计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此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02027 号《审计报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核心条款
1、协议签署方:
甲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丙方1:洪荷芳
丙方2:柯善治
丙方3:柯元立
丙方4:柯善慧
(以下丙方1、丙方2、丙方3、丙方4 合称“丙方”)
丁方: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
2、协议核心条款
(1)本次交易的方案
① 股权转让
根据北京华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1 年10 月31 日,采取收益法评估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 场价值为4,496 万元。金陵药业、艾德凯腾、东升药业和洪荷芳、柯 善治、柯元立、柯善慧同意以前述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评估基准日
东升药业股东全部权益转让价值为4,500 万元,洪荷芳、柯元立、柯 善慧同意向金陵药业转让其所持有的东升药业合计50%的股权(对应 东升药业注册资本1,750 万元),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放弃股东优先 购买权,甲方受让洪荷芳、柯元立、柯善慧所持有的东升药业50%股 权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2,25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东升药业的 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金陵药业 | 1,750 | 50 |
| 2 | 柯善治 | 1,750 | 50 |
| 合计 | 3,500 | 100 |
② 增资
在上述股权转让后,金陵药业、艾德凯腾、东升药业和洪荷芳、 柯善治、柯元立、柯善慧同意以上述东升药业股东全部权益转让价值 4,500 万元为依据,由投资方金陵药业和艾德凯腾对东升药业增资。 洪荷芳、柯善治、柯元立、柯善慧放弃股东优先认缴出资权,投资方 金陵药业和艾德凯腾同意按以下约定向东升药业增资:
金陵药业同意向东升药业增资3,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2,8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8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艾德凯腾同意向东升药业增资900 万元人民币,其中,700 万元
计入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后,东升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金陵药业 | 4,550 | 65 |
| 2 | 艾德凯腾 | 700 | 10 |
| 3 | 柯善治 | 1,750 | 25 |
| 合计 | 7,000 | 100 |
-
3、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支付方式
-
(1)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股权转让价款的50%分 别向洪荷芳、柯元立、柯善慧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即洪荷芳880.71 万元、柯元立128.57 万元、柯善慧115.72 万元)。在东升药业50% 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在甲方名下并且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洪荷芳、柯元立、柯善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2)增资款支付方式
金陵药业、艾德凯腾分两期缴纳增资款,每期各缴纳50%增资款。 其中,第一期于本次交易交割日起30 个工作日内缴纳至东升药业银 行账户,第二期于本次交易交割日起一年内缴纳至东升药业银行账户。 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对赌,目前正式协议尚未签署。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医药板块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包含药品研发、生产、销售 为一体的医药制造全产业链布局。公司拟通过增资及股权受让的方式 取得东升药业65%的股权,符合公司“医药和医康养护两个平台建设, 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有利于聚焦公司原有优势领域,谋 求医药制造产业链上游资源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夯实医药产业 发展根基。有利于助力新药研发,提高研发项目筛选空间,走创新驱 动内生增长之路,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推动公司医药工业板块高质量 发展。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税后利润都将有所增长, 但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较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华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提供评估服务,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依据,最终交易价 格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为准。
北京华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 年10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东升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股权所波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12-0026 号(以下简称“第 A12-0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
1、截止2021 年10 月3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东升药业的资 产、负债情况如下:
被评估单位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707.15 万元,评估价值为5,507.71 万元,增值1,800.56 万元,增值率 48.57%;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98.07 万元,评估价值为1,798.07 万元,无评 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909.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3,709.64 万元,增值1,800.56 万元,增值率94.32%。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1 | 流动资产 | 2,448.24 | 2,701.77 | 253.53 | 10.36 |
| 2 | 非流动资产 | 1,258.91 | 2,805.94 | 1,547.03 | 122.89 |
| 3 | 其中:固定资产 | 860.43 | 2,040.32 | 1,179.89 | 137.13 |
| 4 | 无形资产 | 150.67 | 517.81 | 367.14 | 243.67 |
| 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0.09 | 120.09 | - | - |
| 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72 | 127.72 | - |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6 | 资产总计 | 3,707.15 | 5,507.71 | 1,800.56 | 48.57 |
| 7 | 流动负债 | 1,798.07 | 1,798.07 | - | - |
| 8 | 负债合计 | 1,798.07 | 1,798.07 | - | - |
| 9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909.08 | 3,709.64 | 1,800.56 | 94.32 |
2、截止2021年10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东升药业的资产、负 债情况如下:
被评估单位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707.1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98.0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09.08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496.00 万元,增值额 为2,586.92 万元。
以上数据出自第A12-0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
3、关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说明
- (1)差异分析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496.00 万元,资 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709.64 万元,两者相差 786.36 万元,差异率为17.49%。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 产基础法是从资产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 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从企业资产未来经 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业价值,包含了企业全部资产及 相关业务的价值,受企业资产及相关业务未来盈利能力、资产质量、 管理人员经营能力、经营风险以及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 同的影响因素导致了不同的评估结果。
(2)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针对被评估单位账面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通 常是从重置的角度反映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现行价值,与企业经营 收益能力关系较小;而收益法则将企业视作一个整体,侧重于被评估 单位未来预期收益能力。
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原料药以及相关医药中间体, 原料药药品生产批准需与制剂进行关联审批,并且对原料药生产厂商 的生产条件、地域等要求更为严格,原料药生产厂商获得药品生产批 准的成本和难度较大,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在这过程中已经积累了 一定的客户渠道,和熟悉原料药从研发到销售流程的人力资源。并且 其厂址所在地有一定的人力用工优势,因此从收益法即未来发展的角 度评估结果更能较客观、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故 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八、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宜不涉及人员安置、人事变动等情 况,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取得东升药业控制权后,东升 药业将会与艾德凯腾发生原料药供应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旨在推动科研、原料、制剂及产业化的深度融合,达成 战略合作聚合效应1+1大于2,此举将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公司已就上述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判断, 但由于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环境发展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标的企 业可能存在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监管政策环境变化、研发运营等经 营风险,存在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充分 发挥各方在制造、品牌、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多方共赢,公司还 将密切关注标的企业后续生产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艾德凯腾之间未发生关联交 易。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受让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 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有利 于推动科研、原料、制剂及产业化的深度融合,达成战略合作聚合效 应1+1 大于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十二、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5、《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2021 年10 月31 日净资产专项报告》
-
(天衡专字[2021]02027 号);
-
6、《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并增资股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
-
司股东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 报字[2021]第A12-0026 号)。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365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