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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lei Technology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9
Apr 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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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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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 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 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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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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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非职工监事、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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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
总监;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 指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规 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 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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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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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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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与奖惩挂钩。
第五条 董事、监事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依据其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 基本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 酬。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 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 事津贴制,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担任具体职 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 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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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
-
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年终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贡献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 给予一定的奖励。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参照本项奖励规定执 行。
第七条 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 (一)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一次,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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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高级管理 人员同时在公司担任双重以上职位的,其薪酬标准按担任的职务报 酬孰高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第九条 年终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贡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年度销售收入的增加、公司 净利润的增加、公司研发成果和专利数量的显著提升、公司取得经 营领域内的特许经营许可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公司管理层给予一定的奖励。
年度奖励数额确定方式如下: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条件 下,每年计提的奖励数额不超过当年度净利润的5%。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 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一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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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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