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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lei 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8

Jul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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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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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公告编号:2018-034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伊廷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 月9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达晨创世”)及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 盛世”)、公司董事伊廷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达晨创世与达 晨盛世为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控制下的合伙企业,属一致行动人。伊廷学先生是控 股股东伊廷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

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9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80%)的股东达晨创世 及达晨盛世,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半年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5.04%。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3%)的股东伊廷学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半年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350,000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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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廷学

(二)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达晨创世持有公司股份11,170,000 股,达晨盛世持有公司股份9,780,000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0,9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8.80%。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伊廷学持有公司股份1,500,0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75,022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达晨创世、达晨盛世股份减持计划

  •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4%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半年内。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 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 (二)伊廷学先生减持计划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

  •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半年内。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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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 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为所持有数量的10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若公司股票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 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 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达晨创世、达晨盛世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伊廷学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 定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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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 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伊廷学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如出 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公司将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伊廷学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适时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达晨创世、达晨盛世、伊廷学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达晨创世、达晨盛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伊廷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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