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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lei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Nov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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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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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11 月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关于建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莱芜金雷 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我们就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有利 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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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国群
胡元木
祁和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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