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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ko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21, 2021
57287_rns_2021-05-21_093703e3-0b75-4c56-bb13-a8ec6b82c79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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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 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的方 式实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连南晶科、
铜陵晶能、金塔晶能、白水晶能和讷河晶鸿增资或提供无息借款。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799.9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回笼资金,降低国补拖欠 对公司的影响。交易价格由转让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交易不会导致公司 2021 年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韩洪灵、彭剑锋、丁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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