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inko Power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19, 2021

57287_rns_2021-08-19_12e7d8f7-c4a5-4923-b5ea-a703dbbb3a8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晶科科技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科能源)提供售电服 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晶科科技向上海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晶达)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上饶晶科能源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饶晶益)拟利用关联方晶科能源的下属控股公司上饶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 建设 1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屋顶 业主上饶晶科能源使用,富余电能在项目接入公共电网后反送上网,电能相关收 益由开发商上饶晶益享有。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 1,170 万 kWh,运营 期限 25 年。预计 25 年运营期所发生的售电服务总金额约 15,500 万元,平均每 年的交易金额约 620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上饶晶科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饶晶科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次售电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晶科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二)关联方介绍

  • 1、公司名称: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3、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 4、营业期限:2020 年 4 年 17 日至长期

  • 5、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 6、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 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 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 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饶晶科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92,500.00 55.00%
2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157,500.00 45.00%
合计 - 350,000.00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饶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53.6 亿元,净资产人 民币 38.5 亿元;2020 年 1-12 月,上饶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67 亿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68.8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上饶晶益与上饶晶科能源拟签署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屋顶业主):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2

乙方(项目公司):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 1 号

2、项目方案: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 12MW 的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期限 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 25 年,项目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实现企业节能 降耗目标,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费收入、碳减排收 益、绿证收益及政府补贴等)由乙方享有。

3、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 25 年。

4、电费的计算:(1)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 的计量为准;(2)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 业电价的 90%计算。

5、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 方 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

6、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四)定价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关联方提供建筑物屋顶供公司 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公司对其售电价格以当地工商业电价为基础,给予一定折 扣,该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类交易定价政策基 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上饶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向其提供售电 服务系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本次交易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3

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 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与上饶晶科能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与义乌晶科能源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义乌晶源)拟利用关联方义乌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建设 20MW 屋顶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能优先出售给屋顶业主义乌晶科能源使用, 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由义乌晶源自行安排,电能相关收益由开发商义乌晶源 享有。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 1,838 万 kWh,运营期限 25 年。预计 25 年运营期所发生的售电服务总金额约 27,525 万元,平均每年的交易金额约 1,10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义乌晶科能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义乌晶科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次售电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 1、公司名称: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4

  • 4、营业期限:2019 年 9 年 19 日至长期

  • 5、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 1555 号

  • 6、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7、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 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 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义乌晶科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0 55.00%
2 义乌市弘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3,529.41 23.53%
3 浙江义乌高新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1,470.59 21.47%
合计 - 100,000.00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义乌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30.8 亿元,净资产人 民币 15.4 亿元;2020 年 1-12 月,义乌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9.8 亿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607.8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义乌晶源与义乌晶科能源拟签署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屋顶业主):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 1555 号

2、项目方案: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 20MW 的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期限 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 25 年,项目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实现企业节能 降耗目标,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由乙方自行安排,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

5

费收入、政府补贴、碳减排收益、绿证收益等)由乙方享有。

3、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 25 年。

4、电费的计算:(1)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 的计量为准;(2)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 业电价的 85%计算。

5、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 方 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

6、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四)定价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关联方提供建筑物屋顶供公司 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公司对其售电价格以当地工商业电价为基础,给予一定折 扣,该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的此类交易定价政策基 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义乌晶科能源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向其提供售电 服务系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力度,优化业务结构,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本次交易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提供售电服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

6

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与义乌晶科能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为上海晶达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设立全资下属公司上海晶达。2021 年 4 月,公司的全资 孙公司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与新加坡能源集团的下 属公司市瑞能源技术(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瑞能源)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 17 家下属公司(共持有 30 个分布式项目,装机规模 合计 102.21MW,以下简称待售项目公司)的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晶达, 再将上海晶达的 60%股权转让给市瑞能源。目前上海晶达正在进行内部股权重 组工作,重组完毕后将实施交割。

经各方确认,待售项目公司对公司(含下属公司)的应付款合计约 7,793.24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含下属公司)前期为待售项目公司提供工程总承包服务 项下的工程款。为尽快收回上述款项,经协商,市瑞能源同意在本次股权交割完 成后,向上海晶达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00 万元且为期不超过 5 年的委托 贷款或往来款,用于偿还待售项目公司对公司的应付款。同时,为降低待售项目 公司的融资成本,并为解除公司对待售项目公司现有贷款的全额担保责任,本次 股权交割完成后,部分待售项目公司拟尽快向金融机构申请再融资,用于偿还现 有贷款,现有贷款偿还后退还的融资保证金将用于偿还上述剩余应付款项。

为推进上述安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按 40%的持股比例为市瑞能源向上海 晶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6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的最 高债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40 万元。上海晶达同意按 0.5%/年的年费率(以市 瑞能源向上海晶达提供借款总额的 40%为基数)向公司支付担保费。

同时,市瑞能源与公司拟按各自持有上海晶达的股权比例,为待售项目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再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的债权额度明细如下:

7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债权本金上限
(万元)
公司担保
比例
公司担保额度
(万元)
1 嘉善优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800.00 40% 320.00
2 扬州市盛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500.00 40% 600.00
3 丹阳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900.00 40% 760.00
4 苏州市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500.00 40% 600.00
5 上海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800.00 40% 320.00
6 南通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900.00 40% 760.00
7 嘉兴市盛步光伏有限公司 800.00 40% 320.00
8 金华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400.00 40% 160.00
9 慈溪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350.00 40% 140.00
10 兰溪市晶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40% 360.00
11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400.00 40% 160.00
12 常州科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4,450.00 40% 1,780.00
13 嘉兴优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 40% 720.00
14 江阴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300.00 40% 520.00
15 安吉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200.00 40% 880.00
合计 21,000.00 40% 8,400.00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上海晶达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上海晶达股权变更完成后, 公司(含下属公司)按 40%持股比例为市瑞能源向上海晶达提供的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5,6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按 40%的持股比例,为 15 家待售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再融资提供担保,担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400 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 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为市瑞能源向上海晶达提供借款担保

8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 2,240 万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 关债务人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二(2)年止,最终履行期指债权确定期间所 发生债务的最晚到期日或权利人另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或提前终止日。

(4)担保范围:权利人根据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的相关贷 款业务项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 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 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 损失的 40%。

2 、为上海晶达下属公司再融资担保

待售项目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再融资的具体方案,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及 担保协议,相关担保安排主要如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2)公司原则上按间接持有待售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等比例担保责任, 如超出股比,原则上要求待售项目公司或其股东市瑞能源提供反担保;

(3)担保的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8,400 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上海晶达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 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生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41,073.38 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21.1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122,328.45 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的议案、决议以及相关协 议文本,访谈了公司有关负责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就公司与上饶晶科能源、义乌晶科能源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上饶晶科能源、义乌晶科能源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批程序,公司与上饶晶科能源、义乌晶科能源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就公司对上海晶达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对上海晶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为市瑞能源向上海晶达提供借款以及上海晶达下属 公司后续再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尽快收回上海晶达对公司的应付款项,有 利于上海晶达下属公司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满足其资金需求及后续业务的开展。 本次担保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

综上,保荐机构对晶科科技上述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1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
币)
法定代表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经审计,万元人民币)
20201-6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万元人民币)
1 上海晶达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500 邹志广 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等
100% 2021年1月成立。 总资产78.90 元,净资产-2,156.10
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56.10
元。
2 嘉善优太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100 陆嘉梁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
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
发建设等
100% 总资产1,631.72,净资产221.21;
营业收入253.79,净利润92.14。
总资产1,761.14,净资产621.96;
营业收入125.24,净利润44.66。
3 扬州市盛鸿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陈小云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研发、建
设、运营,电子技术研发、咨询、
服务等
100% 总资产8,154.81,净资产272.67;
营业收入485.95,净利润155.91。
总资产8,322.60,净资产-232.05;
营业收入-177.74,净利润-364.40。
4 丹阳市晶能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邹志广 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等
100% 总资产5,038.54,净资产365.57;
营业收入710.73,净利润215.57。
总资产4,259.62,净资产2,419.94;
营业收入324.41,净利润109.23。
5 苏州市晶步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邹志广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
设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100% 总资产4,529.98,净资产443.60;
营业收入652.29,净利润293.60。
总资产4,471.87,净资产2,386.38;
营业收入297.85,净利润110.43。
6 上海盛步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100 陆嘉梁 光伏新能源、电力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100% 总资产
74,459.74 ,净资产
372.69;营业收入424.74,净利
润222.69。
总资产3,192.21,净资产903.33;
营业收入202.67,净利润116.51。
7 南通盛步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100 邹志广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
设、维护;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100% 总资产8,344.03,净资产512.77;
营业收入974.30,净利润362.77。
总资产9,111.06,净资产6,438.46;
营业收入561.20,净利润254.09。
8 嘉兴市盛步光伏有限
公司
100 陆嘉梁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
设、运营;新能源项目开发、建
设等
100% 总资产2,951.34,净资产379.59;
营业收入280.14,净利润229.59。
总资产2,935.04,净资产210.35;
营业收入143.24,净利润60.35。
9 金华市盛步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陆嘉梁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
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
发建设等
100% 总资产1,164.11,净资产165.95;
营业收入83.83,净利润52.30。
总资产1,203.37,净资产125.43;
营业收入40.92,净利润6.55。

12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
币)
法定代表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经审计,万元人民币)
20201-6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万元人民币)
10 慈溪市晶能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李仙德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
设和运营;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
装等
100% 总资产1,112.22,净资产177.40;
营业收入102.16,净利润62.54。
总资产1,102.32,净资产140.53;
营业收入54.49,净利润19.41。
11 兰溪市晶能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2,000 李仙德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
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项目开
发建设等
100% 总资产
8,916.65 ,净资产
2,199.73;营业收入543.78,净利
润178.79。
总资产8,926.81,净资产2,117.71;
营业收入234.12,净利润78.89。
12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李仙德 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项目的开
发、建设和运营;太阳能发电设
备的安装等
100% 总资产4,652.11,净资产373.79;
营业收入607.26,净利润223.79。
总资产4,610.94,净资产315.87;
营业收入308.77,净利润165.87。
13 常州科鸿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
100 陈小云 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
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
100% 总资产7,827.72,净资产512.43;
营业收入1,240.68,净利润
362.43。
总资产8,233.76,净资产314.29;
营业收入610.28,净利润164.29。
14 嘉兴优融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600 陆嘉梁 太阳能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100% 总资产4,056.18,净资产843.80;
营业收入573.65,净利润179.66。
总资产4,261.57,净资产773.34;
营业收入281.21,净利润91.31。
15 江阴市盛步光伏电力
有限公司
100 邹志广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等
100% 总资产2,996.78,净资产248.75;
营业收入462.22,净利润109.61。
总资产3,164.10,净资产217.19;
营业收入221.26,净利润67.19。
16 安吉晶科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1,000 李仙德 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
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
100% 总资产
7,481.04 ,净资产
1,704.24;营业收入1,331.42,净
利润551.56。
总资产7,993.49,净资产1,285.36;
营业收入405.51,净利润77.53。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