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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he Bio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Apr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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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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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一、内部审计运作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董 | ||
| 是 | ||
| 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 | ||
| 是 | ||
| 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 | ||
| 是 | ||
| 者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 | ||
| --- | --- | |
| 进行一次检查: | ||
|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是 | |
| (5)风险投资 | 是 |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是 | |
| (7)购买和出售资产 | 是 | |
| (8)对外投资 | 是 | |
| (9)公司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是 | |
|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 | 是 | |
| 情况 | ||
| 5、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 | ||
| 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 | 是 | |
| 作计划和报告。 | ||
| 6、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 ||
|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 是 | |
| 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 | ||
| 2个月内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提交次 | ||
|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 | 是 | |
| 度结束后2个月内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 | ||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 | ||
| 是 | ||
| 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 | ||
|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 | ||
| 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 | 是 | |
| 问,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 ||
|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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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对象签署承诺书。 | ||
|---|---|---|
|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 | ||
| 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 | 是 | |
| 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 | ||
| 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 ||
|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 | ||
| 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 | 是 | |
| 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 ||
| 管理做出规定。 | ||
|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 | ||
| 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 | 是 | |
| 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
| 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 ||
| 3、公司是否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 | ||
| 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 | ||
| 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 ||
| 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 | 是 | |
| 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 | ||
| 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2 | ||
|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 | ||
| 所和当地证监局。 |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 ||
| 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 是 | |
| 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 | ||
| 通知董事会秘书。 | ||
|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 | ||
|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 | 是 | |
| 金三方监管协议》。 | ||
|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 ||
| 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 | 是 | |
| 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 ||
|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 | ||
| 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 ||
|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 ||
| 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 | 是 | |
|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 | ||
| 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 | ||
| 资金用途的投资。 | ||
|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12个月内,是 | ||
| 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 不适用 | 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 |
| 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或归还银行贷款。 | ||
|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 ||
|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 | ||
|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 | ||
| 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 | 是 | |
| 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 | ||
| 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 | ||
| 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
| 2、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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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4、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是 | |||||||
|---|---|---|---|---|---|---|---|---|---|---|---|---|---|---|---|---|---|---|---|
| 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
| 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 | |||||||||||||||||||
|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
| 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 | |||||||||||||||||||
|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 | 是 | ||||||||||||||||||
| 权限 | 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 ||||||||||||||||||
| 2、公 | 司对 | 外担保是否 | 严格执行审 | 批权限、审 | |||||||||||||||
| 议程 | 序并及 | 时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 | 。 | 是 | ||||||||||||||
| 七、 | 重大投 | 资的内部 | 制 | ||||||||||||||||
| 会、董事会 | |||||||||||||||||||
| 1、公 | 司是 | 否在章程中 | 明确股东大 | ||||||||||||||||
| 对重 | 大投资 | 的审批权 | 限和审议程 | 序,有关审 | |||||||||||||||
| 批权 | 限和 | 议程序是 | 符合法律 | 法规和深交 | 是 | ||||||||||||||
| 所业 | 务规则 | 的规定。 | |||||||||||||||||
| 2、公 | 司重 | 大投资是否 | 严格执行审 | 批权限、审 | |||||||||||||||
| 议程 | 序并及 | 时履行信 | 息披露义务 | 。 | 是 | ||||||||||||||
| 3、公 | 司在 | 以下期间, | 是否未进行 | 风险投资: | |||||||||||||||
| (1) | 使用 | 闲置募集资 | 金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期 | |||||||||||||||
| 间;( | 2)将 | 募集资金 | 向变更为 | 永久性补充 | 是 | ||||||||||||||
| 流动 | 资金后 | 十二个月 | ;(3)将 | 超募资金永 | |||||||||||||||
| 久性 | 用于补 | 充流动资 | 金或归还银 | 行贷款后的 | |||||||||||||||
| 十二 | 个月内 | 。 | |||||||||||||||||
| 八、 | 他 | 要事项 | |||||||||||||||||
| 1、公 | 司控股 | 股东、实际 | 控制人是否 | 签署了《控 | |||||||||||||||
| 股股 | 东、实 | 际控制人 | 声明及承诺 | 书》并报深 | |||||||||||||||
| 交所 | 和公司 | 董事会备 | 案。控股股 | 东、实际控 | |||||||||||||||
| 制人 | 发 | 生变 | 化的,新 | 的控股股 | 东 | 、实际控制 | 是 | ||||||||||||
| 人是 | 否 | 在其 | 完成变更 | 的一个月 | 内 | 完成《控股 | |||||||||||||
| 股东 | 、 | 实际 | 控制人声 | 及承诺 | 书 | 》的签署和 | |||||||||||||
| 备案 | 作 | ||||||||||||||||||
| 。 | |||||||||||||||||||
| 2、公 | 董 | 监事 | 高级管 | 员是否已 | |||||||||||||||
| 、、 | |||||||||||||||||||
| 署并及 | 时更 | 新《董事 | 、监事、 | 高 | 级管理人员 | ||||||||||||||
| 声明及 | 承诺 | 书》后报 | 深交所和 | 公 | 司董事会备 | 是 | |||||||||||||
| 案。 | |||||||||||||||||||
| 天数 | |||||||||||||||||||
| 3除 | 加 | 董事会会议 | 外独 | 立董 | 事是否每 | 独董姓名 | |||||||||||||
| 、 | , | ||||||||||||||||||
| 保证安 | 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 | 产经营状况、 | 是 | 汪明 | 10 | ||||||||||||||
| 管理和 |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 | 及执行情况 | |||||||||||||||||
| 、 | 马元驹 | 10 | |||||||||||||||||
| 董事会 | 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 场检查。 | |||||||||||||||||
| 郭晓川 | 13 |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2016年04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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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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