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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he Bio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n 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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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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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6 月2 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 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公司”)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并由公司为此笔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担保协议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不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预计截至2016 年6 月2 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西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维康
成立日期:2014 年3 月6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技术服务;环保材料、环保设备、水处理剂销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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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信息开发及服务(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通用机械、电器维修 及销售,园林绿化养护。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67%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金河环保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2014 年度 | 2015 年一季度 |
| 营业收入 | 17894870.1 | 13399733.72 |
| 营业利润 | 6233019.39 | 5525856.56 |
| 利润总额 | 6233019.39 | 5525856.56 |
| 净利润 | 4664957 | 4159433.03 |
| 总资产 | 41774480.69 | 50492832.74 |
| 总负债 | 27109523.69 | 31668442.71 |
| 净资产 | 14664957 | 18824390.03 |
(注: 201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金河环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相关规定中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是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 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河环保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贷款 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本公司及金河环保 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同意为此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为全额担保,未按照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担保, 主要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67%的股权,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且金河环保 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因而其他两位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 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对 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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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零。本次担保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没有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此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金河环保公司向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 需要,符合本公司及金河环保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在审议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 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对外担保 的有关决策程序;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本次担保为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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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6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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