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NGJIN EQUIPMENT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y 13, 2024
57560_rns_2024-05-13_d092ad72-79e4-435a-a63d-be2140cc520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津装备”)于2024 年5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应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3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 玉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3 月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3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3 月29 日至2022 年4 月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厂区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 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3、2022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4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等相关公告。
4、2022 年4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 年4 月15 日为授 予日,向294 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24 元/ 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条件的成就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等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2 年5 月27 日完成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4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805.932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0.2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5 月26 日、2022 年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1)、《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6、2023 年5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8 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4.08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9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等相关公告。上述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3 年6 月8 日上市流通。
7、2023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 注销部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7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8、2024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 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4 名,申请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72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5%。 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不 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向董事会提出为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8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330.7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 除限售手续及股份上市手续的建议。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及方法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 年4 月28 日召开了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 的公司总股本411,916,5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9,533,200 元,转增 164,766,6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76,683,100 股。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于2022 年6 月16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 年6 月9 日披露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公司于2023 年5 月17 日召开了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76,682,4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576,682,400 元(含税)。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 年6 月1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25 日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4 年1 月26 日召开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576,682,4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611,283,344 元(含税)。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
年2 月23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4 年2 月8 日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 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回购的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 按照以下方法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鉴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故 对本次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的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数量Q=5.60×(1+0.4)=7.84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及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故对本次激励计划需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20.24-0.8)/(1+0.4) -1-1.06=11.83 元/股。
综上,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20.24 元/ 股调整至11.83 元/股,回购数量由5.6 万股调整为7.84 万股。具体实施参照《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进行了审核,审 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对限 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满足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和本次注销符合《管理 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回 购数量及价格调整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 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