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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Fu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an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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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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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3018 证券简称: 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0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于2024 年1 月3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 年1 月19 日(星期五) 下午15: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1 月19 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4 年1 月19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1 月12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4 年1 月12 日下午15:00

  •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 年12 月9 日、2024 年1 月4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4、上述议案1、2、3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1. 登记时间:2024 年1 月16 日(星期二)、1 月17 日(星期三)、1 月18 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 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 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 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 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将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 年1 月18 日下午16:00 前 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霜

电话号码:0769-89164633 传真号码: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丽海中路43 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

  •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 月4 日

附件 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8”,投票简称为

“金富投票”。

  1.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4 年1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 年1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金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 /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 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 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