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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Fu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13, 2023
55003_rns_2023-06-13_7ff20d35-17fc-440a-8b80-019711f3a52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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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 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案内容切实可行, 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和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产业政策 及发展趋势,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 金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査,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背景、意 义及必要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具备合理性,有利于投
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本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 项目背景、项目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 细的分析、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 了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 变相改变相关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我们认为,相关主体对公司切实履行 填补回报措施作出了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制定《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制定《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确立了连续、科学、合理的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 发行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高效、 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等 授权安排,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钦发
陈 刚
李丽杰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