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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Fu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Nov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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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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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金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3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93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5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0,45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90,132,700.0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317,300.00 元。主承销商扣除含增值税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67,114,627.04 元 (不含前期用自有资金垫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2,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为 63,315,685.89 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513,335,372.9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2 号《验资报告》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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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 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
序号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塑料瓶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9,256.66 29,256.66
2 饮料塑料防盗瓶盖生产线技改项目 1025890 10,258.90
,. ,.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16.17 4,516.1 7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 0
合计
49,031.7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容诚专 [2020]518Z0425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4,088,848.77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金 额为 24,088,848.7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塑料瓶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92,566,600.00 292,566,600.00 9,282,620.00
2 饮料塑料防盗瓶盖生产线技改项目 102,589,000.00 102,589,000.00 14,806,228.7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161,700.00 45,161,7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0.00 50,000,000.00 -
合计 490,317,300.00 490,317,300.00 24,088,848.77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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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5,739,500.79 元(不 含增值税),另以募集资金支付应由自有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增值税额 3,798,941.15 元, 实际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净额为 1,940,559.64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一次性置换。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募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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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5 号),认为:金富科技 管理层编制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富科技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金富科技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发行人 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同意金富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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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宋建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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