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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an High-tech Develop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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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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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6-00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于2014年签订了《山东天业恒基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 保荐协议》(简称“《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德证券担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承销和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协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开始,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止:(1)公司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2)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 协议之日。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公司聘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兴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 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 再次申请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东兴证券已委派王璟和张德坤担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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