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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Yatai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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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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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上市公司母公司本身及下属分、子公司,不包括本年新并购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4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销售收款、采购付款、投资与 融资管理、计划管理、财务报告、合同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进行重点检查和评审。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 购管理制度》、《计划管理制度》、公司发展战略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或缺陷组合
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
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财
务报表重要性水平(即公
司期末合并财务报表的营
业收入的2%或资产总额
的2%或利润总额的5%)
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
*50% <由该缺陷或缺陷组
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报<=财务报表重要性水
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财
务报表重要性水平*50%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 控制环境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③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存在于企业新兴业务或高风险业务中的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 损失≥500万元;受到国家
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
100 万元≤损失<500 万
元;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
经济损失<100 万元,受
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
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② 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 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
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产生重大失误;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重要缺陷 ① 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
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价异动;
④ 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有待改进事项对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已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限期落 实整改。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宋尚龙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