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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1
Oct 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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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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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 2011-01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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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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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 99 号本公司 402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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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2011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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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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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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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审议《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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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方案》的议案。以下事项分别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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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行对象 2.2 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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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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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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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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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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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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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募集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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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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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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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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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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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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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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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截止本通知载明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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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时间、会期: 201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14:00,会期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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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 99 号本公司 402 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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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审议《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自查报告》的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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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方案》的议案。——2
以下事项分别审议:
2.1 发行对象——2.1
2.2 发行方式——2.2
- 2.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3
- - 2
-
2.4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2.4
-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2.5
-
2.6 限售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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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上市地点——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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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募集资金投向——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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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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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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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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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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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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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告。
五、股权登记日: 2011 年 11 月 7 日
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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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 2011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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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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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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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登记办法
- 1、登记手续:
凡出席此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
- - 3
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法人股东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非法定代表人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身份证明、股东账 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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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吉林市深圳街 99 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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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务登记时间:2011 年 11 月 10 日~2011 年 11 月 11 日 9:30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九、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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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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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等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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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项议案下的 10 个子议案需分项表决,并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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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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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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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十、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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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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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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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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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电话:0432 64678411 传真:0432 646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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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人:聂嘉宏、李铁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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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邮编:132013
特此公告。
- - 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 十月二十五日
- - 5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 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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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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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 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 - 6
附件二: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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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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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1 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 入股票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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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沪市股东投票代码:738360;投票简称为“华微投票”。
二、具体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1、投票代码 | |||
|---|---|---|---|
| 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华微投票 | 738360(沪市) | 6 | A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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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议案
-
(1)买卖方向为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 1 元代表议案一,2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具
体如下:
| 体如下: | |||
|---|---|---|---|
| 公司简称 华微电子 华微电子 华微电子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1 | 关于审议《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自查报 告》的议案 |
1元 | |
| 2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
| 2.1 | (1)发行对象 | 2.01元 | |
| 华微电子 | 2.2 | (2)发行方式 | 2.02元 |
- - 7
| 华微电子 | 2.3 |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3元 |
|---|---|---|---|
| 华微电子 | 2.4 |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 2.04元 |
| 华微电子 | 2.5 |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元 |
| 华微电子 | 2.6 | (6)限售期 | 2.06元 |
| 华微电子 | 2.7 | (7)上市地点 | 2.07元 |
| 华微电子 | 2.8 | (8)募集资金投向 | 2.08元 |
| 华微电子 | 2.9 |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元 |
| 华微电子 | 2.10 |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元 |
| 华微电子 | 3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元 |
| 华微电子 | 4 | 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
4元 |
| 华微电子 | 5 |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5元 |
| 华微电子 | 6 | 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 议案 |
6元 |
注:对于有多个子议案需表决的议案 2,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
表决;2.01 元代表对议案 2 中子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 | 2 | 3 |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三、投票举例
- - 8
-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华微电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
议案二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738360 | 买入 | 1.00 | 1 |
| 738360 | 买入 | 2.00 | 1 |
-
2.如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 2 股,
-
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如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议案二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 3 股,
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四、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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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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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
-
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 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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