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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3
Apr 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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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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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 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董职责,全面关 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 间出席2012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宁:男,大学本科,1955 年9 月27 日出生,曾在国营七九七厂工作;电子工 业部销售局办公室副主任;全国家电维修管理中心处长;现任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 会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莉:女,大学本科,1968 年5 月13 日出生,历任青岛市第一棉纺织厂技术员, 青岛新岳房地产公司工程师,青岛市第一棉纺织厂工程师;现任琴岛律师事务所综 合部主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克东:男,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63 年3 月1 日出生,曾任中信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副总经理、兼任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进:男,博士,1966 年12 月15 日出生,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 持北京大学纳太器件和电路研究室工作;兼任北京大学深圳系统芯片设计重点实验 室执行主任、中国科学院兼职研究员、香港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等;吉林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华微电子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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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
| 王宁 | 11 | 11 | 0 | 0 |
| 王莉 | 11 | 11 | 0 | 0 |
| 张克东 | 11 | 11 | 0 | 0 |
| 何 进 | 6 | 6 | 0 | 0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列席了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2年度召开的全部临时股东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1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会议表决中我们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2 年度,经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培训和工作实践,我们对独立董事职责 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通过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 重大事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进 行检查,使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及科学决策能力,我们在2012 年度认真的审核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并对下 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 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 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本年度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对 外提供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合理,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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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违反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的担保事项。
2、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华微电子的独立董事,为了有效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隐 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上市 部函〔2008〕118号)的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专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对截至2012年 12月31日公司资金流出内部流程和决策机制、2012年以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往来账、母公司及本地子公司的银行对账记录、资金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表及相 关凭证等方面的检查、核查和测试,认为公司在资金流出内部流程和决策机制方面 已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运行。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发现公 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1)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提名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 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
(2)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提名、任职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提名、审核、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公司 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赵东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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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提名程序合法,其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报告期内,对《关于聘任孙殿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该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 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该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殿昌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4)报告期内,对《关于聘任周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该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 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该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 对公司201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 告中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 相关规定发放了薪酬。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了业绩预告,没有出现实际与披露不符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2年度,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拟继续聘 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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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进行现金红利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808万股为基数,拟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4,761,600元,剩余587,582,717.15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 预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宜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没有出现 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和 完善了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全面、制衡、适用、 成本效益等原则,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充分考虑了内部 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项基本要素,内容涵盖公司 治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预算管理、公司业务管理 等方面,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经营处于 受控状态。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 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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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对于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3年,我们将继续以忠实、勤勉、独立、公正为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为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宁、王莉、张克东、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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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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