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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Feb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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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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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持有公司225,553,20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其中,上海鹏盛累计质押公司股 份合计143,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3.75%,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19,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7%。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 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减持比例限 制等相关规定执行。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
公司于2020 年2 月27 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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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5% 以上第一大股东 | 225,553,206 | 23.40% | 其他方式:225,553,206股 |
上表中其他方式具体如下: 受让方式:33,726,531 股 转增(送)股本:139,775,935 股 配股:52,050,74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过去12 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不超过:19,000,000股 | 不超过:1.97%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639,71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000,000股 | 2020/3/23~2020/9/17 | 按市场价格 | 受让方式、转增(送)股本、配股取得 | 自身经营资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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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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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鹏盛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
1、如果在2006 年和2007 年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华微电 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低于30%,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向追加送股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一次,追送股份 总数为500 万股。如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股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追加送股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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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触发了上项股份追送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追送实施 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除获 送红股外增加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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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减持期间内,上海鹏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 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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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鹏盛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2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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