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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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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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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 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财 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 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项具体 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
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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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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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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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表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下表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
2014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对期初数的重分类调整明细如下: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元) | 2013年12月31日变更后金额(元) |
|---|---|---|
| 递延收益 | 0.00 | 38,664,666.7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8,664,666.73 | 0.00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 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