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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7
Apr 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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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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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2007-01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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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 200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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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 99 号本公司 402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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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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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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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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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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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2006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200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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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公司《200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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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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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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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关于提名张波先生为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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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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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审议《董事会关于200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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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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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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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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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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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审议《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他事项:截止本通知载明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决定召集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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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时间、会期: 200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 9:00 ,会期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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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 99 号本公司 402 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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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议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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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2006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200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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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公司《200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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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议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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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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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关于提名张波先生为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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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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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审议《董事会关于200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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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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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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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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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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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审议《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股权登记日: 2007 年 5 月 9 日
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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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07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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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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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登记办法
- 1 、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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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登记地点:吉林市深圳街 99 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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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记时间: 2007 年 5 月 14 日~ 2007 年 5 月 16 日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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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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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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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电话: 0432 4678411 传真: 0432 46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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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联系人:赫荣刚 李铁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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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邮编: 132013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O 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 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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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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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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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 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或单位盖章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