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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Quanyangquan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Nov 6, 2005
56552_rns_2005-11-06_6237f55c-11c1-442f-a3e0-6d357649d169.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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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 2005 12 8 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于 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 ( 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 投票权 ( 以 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 ,审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 ) 。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 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 , 对 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 ,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
1 、公司董事会仅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吉林森 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 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
2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3 、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 , 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函 , 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 为。
-
4、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 -
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
5、本征集函仅供公司董事会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 -
用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 一 )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森工
600189 股票代码:
法定代表人:田树华 董事会秘书:王海
4036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号
0431-8912969 8480581 电话: 、
0431-8480581 传真:
电子信箱: gfgs @ jlsg.com.cn
( 二 ) 征集事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5年11月3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 指引》的规定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 组织召集相关 股东举行会议 ( 以下简称为“相关股东会议” ) ,审议公司股 2005 11 7 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已于 年 月 日发出相 2005 12 8 关股东会议通知,并定于 年 月 日召开相关股东会 议,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一 ) 会议时间
2005 12 8 9 00 现场会议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 2005 12 6 12 7 12 网络投票时间为: 年 月 日、 月 日和 8 月 日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9 30 11 30 13 00 15 00 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 至 : 、 : 至 : 。 ( 二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 4036 号公司 会议室
( 三 ) 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 四 ) 审议事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方式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 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 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3、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
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 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 东仍然有效。
( 六 )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 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使公司流通股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 七 ) 表决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不能重复投票。
-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 -
以现场投票为准。
-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 -
集投票为准。
-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 -
投票为准。
-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 -
络投票为准。
( 八 ) 股东会议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 11 23 12 5 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 月 日及 月 日。
( 九 ) 会议出席对象
-
1 2005 11 24、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年 月 -
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
-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 -
保荐机构代表。
( 十 )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将申请本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 一交易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一交 易日复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实施公告。
( 十一 )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 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见附件 )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 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4036 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 号 130021 邮编:
0431-8912969 8480581 电话: 、
0431-8480581 传真:
联系人:陈二连、金明
-
(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
3、登记时间:2005年12月7日(8:30-11:30, 14: -
00-17:00) -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 -
时内到达会议现场,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十二 ) 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四、征集方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 , 具体内容如下: 1 2005 11 24 15 00 、征集对象:截止 年 月 日下午 : 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 2005 11 25 -12 7、征集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 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 式公开进行。
4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公司董事会投 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 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 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 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骑缝章 ) 。
②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 , 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 ( 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 ) 、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 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 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 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 件后 , 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 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投票委托征集 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投票委托征集 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 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 和收件人为:
4036 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 号 130021 邮编:
0431-8912969 8480581 电话: 、 0431-8480581 传真:
联系人:陈二连、金明
未在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 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投票权。
5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 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 以下简称见证律师 ) 按下述规 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 提交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 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 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 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⑤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公司董事会以外的其他 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公司董事会且 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 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公司董事会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 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公司 董事会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公司董事会以外的其他 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 、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公司董事会后,在现场 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公司董事会授 权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公司董事会外又委托其 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 明示撤销对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 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 上或未选择的,公司董事会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 权委托无效。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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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 复印有效 )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 或公司 )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 已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 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 以 下简称《投票委托征集函》 ) 全文、召开吉林森林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 ( 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 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 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公司董事会 ( 被授权委托人 ) 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按有 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投票委托征集函》,并将按照授权委 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 ( 或公司 )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吉林森林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 或公司 ) 出席于 2005 年 12 8 月 日召开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 或公司 )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 |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 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 章)
签置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