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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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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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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平)

本人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聚焦关联交易、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审慎履职、主动作为。现将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6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8月至今任烟台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2024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6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明确的程序要求。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核查,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除需回避表决情形)。

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平 16 16 0 0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勤勉尽责、全程参与相关工作。

2025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决策过程规范、透明,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本人认为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本人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恪守执业准则,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履职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行业发展、技术创新及合规运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研


究经验,就行业技术趋势、市场发展方向等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充分支持,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海南德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投资设立的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由50,000万元变更为20,060万元。本次减少出资额后,公司在复星奥来德所占的份额比例由28%变更为27.916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海南德瑛同比例减少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交易。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减少对复星奥来德的认缴出资额是综合考虑了合伙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认为前述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能够客观、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平稳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履行了核查程序。经审慎判断,本人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相关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相关薪酬的制定、审议及发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相关要求,未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继续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质量及投资者保护等关键工作,为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下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平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