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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an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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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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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奥来德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 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事项 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奥来德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并收集和查阅了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开方式 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奥来德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 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 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 德己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情况,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考察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 沟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和银 行对账单等资料,查看了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 德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并己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 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取得 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己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 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 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看了奥来德的经营情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 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 来德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项目组核查了公司股东限售股限售等承诺履行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持续督导期间,奥来德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限售承诺。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奥来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奥来德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 备查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机构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为保荐机 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来德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得到 有效执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