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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JINGUAN ELECTRIC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Apr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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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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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星期四)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宜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5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8年4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吉林省金冠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10:00至 下午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4月25日下午16:30之前送 达或传真(0431-84155588)到公司。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吉林省金冠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 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应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18年4月26日12:00-13:30进行签到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晓雪
联系电话:0431-84155588
传 真:0431-84155588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 4 号
邮 编:130616
-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5510”,投票简称为“金冠投票”。
- 议案的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4 月2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4 月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4 月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