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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JINGUAN ELECTR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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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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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于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及隔膜研发中心项 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0 年6 月30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吉林省金冠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汉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177 号),同意金冠股份向张汉鸿等发行 35,979,21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同意金冠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800 万元。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29,099,87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707,999,958.75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20,801,079.0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198,879.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18]00031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41,450.00 41,450.12 100.00%
2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
易费用
2,550.00 2,342.56 91.87%
3 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
程项目
23,800.00 23,817.56 100.07%
4 隔膜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2,996.60 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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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5 补充流动资金 - 233.40 -
合计 70,800.00 70,840.24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1 鸿图隔膜 锂离子电池隔膜三
期工程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2 鸿图隔膜 隔膜研发中心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金冠股份子公司鸿图隔膜负责实施的“锂离子电 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和“隔膜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基本符合预期,但由于 部分设备的厂家技术人员未如期到厂进行调试,造成部分生产线和设备无法按时 投入使用。故上市公司本次将“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及“隔膜研发中 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 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进展的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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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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