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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Expresswa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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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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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材料,审慎地 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 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 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 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O%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 额为零。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 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 要求,现就《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 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对公司2O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体现了 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 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于 莹:

陈 潮:

战国义:

2021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