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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n Asia Link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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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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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 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和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岗位要求。刘 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此次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参考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 酬与同行业、同地区收入比较不存在重大差别,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五、《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 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 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傅荣 迟维君 吕功华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