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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May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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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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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联合 公告编号:2017-052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 年5 月 26 日接到公司股东李佳宇先生、股东甄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余市红日兴裕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日兴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李佳宇先生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李佳宇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1、股份补充质押的原因

(1)补充质押股份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2016 年7 月28 日,李佳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4%)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 年7 月29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持股超过5%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05)。

2016 年9 月12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318,740,51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 转增后该笔质押股份数量由715 万股变更为1,430 万股。

李佳宇先生于2017 年1 月16 日、4 月11 日、4 月17 日、4 月24 日共计补 充质押股份500 万股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质押股份数量由1,430 万股 变更为1,93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1 月17 日、4 月12 日、4 月18 日、4 月26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持股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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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031、2017-034、 2017-047)。

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相关约定,2017 年5 月24 日、5 月25 日李 佳宇先生分别将450 万股、100 万股合计55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补充质押股份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

2017 年1 月25 日,李佳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7 年5 月25 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相关约定,李佳宇先生 将3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5 月24 日、5 月25 日李佳宇先生分别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0 万股、 100 万股合计5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补充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5 月25 日,李佳宇先生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47%)补充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 下:

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质押股数(万股)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用途
李佳宇 450 2017-5-24 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8% 补充质押
100 2017-5-25 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补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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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2017-5-25 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99% 补充质押
合计 850 16.97%

(二)本次李佳宇先生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李佳宇先生于2017 年1 月16 日补充质押股份100 万股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1 月17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2017 年5 月25 日,李佳宇先生根据自身的需求,已将前述100 万股股份解除质 押,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

(三)李佳宇先生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佳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100,86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86%;累计质押股份47,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

二、股东甄勇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原因

2017 年1 月17 日,甄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59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14%)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 质押登记手续。2017 年3 月21 日,红日兴裕将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后机构类限售 股5,0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41%)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甄勇先生质押式回购业务提供担保,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7 年5 月25 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相关约定,甄勇先生将 1,760,000 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5 月25 日,甄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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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62%)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 下:

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质押股数(股)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用途
甄勇 1,760,000 2017-5-25 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1% 补充质押

(三)甄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红日兴裕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甄勇先生持有公司29,366,4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4.6089%,红日兴裕持有公司股份5,061,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44%, 合计持有公司34,428,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33%。甄勇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红日兴裕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了34,41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1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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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5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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