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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Oct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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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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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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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规则
为完善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提 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管理业务知识及市 场经济知识。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 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不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所有。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 他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 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准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 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准用公款进行个人消费;不准接受可能 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后果的宴请。
第八条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及 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或形成表决决议时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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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本管理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规则》(2019 年 12 月)同时废止。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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