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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pr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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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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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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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为客观反映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所 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现的价值,激励公司董事积极 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任职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第二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董事由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具体为: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以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或负责管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依照《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所聘任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发放原则:
(一)公平原则;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领取报酬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按月平均发放,所得税由
公司代缴。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放职务薪酬。
-
2、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税前每年不超过 6 万元。
-
3、独立董事的津贴税前每年不超过 9.6 万元。
第五条 董事津贴发放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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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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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任职津贴自董事经股东大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月支付, 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或自 愿放弃领取董事津贴的,自上述事项生效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三)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津贴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 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公司处分、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 以及其他行政司法机关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扣减、停止享受 津贴的处分议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12 年 12 月)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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