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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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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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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9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7 月9 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佳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融资计划提供 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通过京都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都华盛”)开展定向融资计划,并拟为京都华盛在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 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本次融资资金将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融资规模:4,000 万元人民币;
2、融资期限:12 个月;
3、增信措施:公司收到融资款项后将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源互动科技有限公 司价值4,950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京都华盛,到期赎回。
上述融资计划及担保事项是公司与京都华盛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最高额 度为4,000 万元,相关融资计划及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融资合同及保证合同为 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郑毅先生在担保的额度内审批并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担保的 额度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具体的保理合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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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名称:京都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8 年02 月11 日
3、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4、法定代表人:王晶
-
5、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 供应链管理;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投资咨 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项 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项目策划;计 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供应链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各项涉 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与京都华盛不存在关联关系
-
8、京都华盛最近一年及当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8 年1-6 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0.00 | |
| 营业利润 | -4549.02 | |
| 净利润 | -4549.02 | |
| 项目 | 2018 年6 月31 日(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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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30,045,450.98 |
|---|---|
| 负债总额 | 50,000.00 |
| 净资产 | 29,995,450.98 |
(注:由于京都华盛成立于2018 年02 月11 日,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京都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 4,000 万元人民币;
- 3、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全部债务到期日另加两年;
4、担保方式:佳云科技对定向融资计划项下兑付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收 益、罚息、违约金以及贵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保全费、提存费、鉴证费、过户费、各项税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 律师费(按诉讼标的额的3%计算)、诉讼费用)等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融资计划所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态良好,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 保。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与被担保人京都华盛开展业务,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因此被担保人 未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的金额为143,8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为64,300 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占2017 年 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23.31%和27.91%。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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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7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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