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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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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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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海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的各项职责。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如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发表独 立意见。本人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始终与公司的管理层和经营层保持密切的 沟通,决策过程中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 2021 年,董事会及高级 管理层充分行使了各自的权利,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讯出席)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会议 |
||
|---|---|---|---|---|---|---|
| 姓名 | 缺席次数 | |||||
| 高海军 | 14 | 6 | 8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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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高海军 | 2 | 0 | 2 | 0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
本年度,本人作为佳云科技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 会议日期 | 会议召开者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 2021.1.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2.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2.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3.1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4.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4.2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6.2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7.1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8.2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8.2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9.1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11.1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1.12.3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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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1 年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 2 月 17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讨论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的工作总结及展望等相关内容。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讨论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1 年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等相关内 容。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 2 月 5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审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 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讨论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审计沟通等事项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5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等《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5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内 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等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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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 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2021 年 10 月 27 日,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内 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多角度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 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2、重视和关注监管部门的业务通知和监管意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行落实 有关监管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为促进公司 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组织培训活动,及时了解相关新规则和新政策,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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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工作
经现场参加会议及核查、沟通、了解、审阅各种资料等,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运营效果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 2021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声明 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海军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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