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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un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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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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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海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和要 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 2019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如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发表独 立意见。本人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始终与公司的管理层和经营层保持密切的 沟通,决策过程中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 2019 年,董事会及高级 管理层充分行使了各自的权利,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含现场出席及通讯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 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会议 |
||
|---|---|---|---|---|---|---|
| 姓名 | 缺席次数 | |||||
| 高海军 | 13 | 10 | 3 | 0 | 0 | 否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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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 席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高海军 | 4 | 3 | 0 | 0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
本年度,本人作为佳云科技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 会议日期 | 会议召开者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 2019.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1.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2.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3.2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7.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8.1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9.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10.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11.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12.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19.12.1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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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12.3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9 年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 1 月 2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9 月 4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 3 月 7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 1 月 5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与进 场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就 公司 2018 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简单的沟通,深入探讨公司商誉方面的问题,并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2019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3 月 20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 议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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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24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2019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7 月 9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内 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10 月 9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第四季度内 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11 月 20 日,本人出席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与经常的审计机构中喜事务所就公司 2019 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简单的沟通,深 入探讨公司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商誉方面的问题。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多角度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情况和财务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 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 2019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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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它工作
经现场参加会议及核查、沟通、了解、审阅各种资料等,本人认为,2019 年度,公司运营效果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 2019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声明 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高海军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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