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iaYun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24, 2015

55248_rns_2015-11-24_ad13214e-f5da-457e-bf84-2dde31f635f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明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对《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 2、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甄勇系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李佳宇系未来 12 个月内潜在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除甄勇和李 佳宇外,激励对象中无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直系近 亲属。

  • 5、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作

  •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张 雷 王培育 柳 勇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11 月24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