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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Wei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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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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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0
~~嘉~~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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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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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 7 號2 樓( 壽德大樓) 電話:(02)2361-1300(代表號) ※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位置圖※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凡可達台北車站之火車、公車、捷運(M8出口)皆可到達〕
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 5 6 4 號 平 信 開會通知請即拆閱
第
一
聯
股東台啟
※本股務代理部依法令規定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 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其相關資料將依法令之保存期限及規定保存。
一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四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
-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一 ○ 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假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之7號(楠梓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二會議 室),召開一 ○ 四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會議主要內容:(一) 報告事項:1.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大陸投資情形報告。4.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事 項報告。5.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6.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本公 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暨
-
「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2.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
-
二、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 ○ 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一 ○ 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
-
三、檢奉 貴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辦理報到即可 (親自出席
-
第 者免再寄回) ,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章後,應於開會五日前(104年6月23日)送
-
二 (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聯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04年5月29日上傳至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網址: ﹏﹏﹏﹏﹏﹏﹏﹏﹏﹏﹏﹏﹏﹏﹏﹏﹏﹏﹏﹏﹏﹏﹏﹏﹏﹏﹏﹏﹏﹏﹏﹏﹏﹏﹏﹏﹏﹏﹏﹏﹏﹏﹏﹏﹏﹏﹏﹏﹏﹏﹏﹏﹏﹏﹏ 五、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 http://efile.sfi.org.tw),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址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選擇『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證券代號:3557) 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
六、股東如欲委託徵求人代為出席者,請於104年5月29日至104年6月23日至徵求人場所辦理委託(詳見第四、五聯),限1,000股(含)以上 之股東,另股東會紀念品於開會當日會議結束前至會場領取,恕不郵寄,會後恕不補發。〔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50元禮券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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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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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 致
貴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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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1
※
出 委
席 託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通 書
知 由 一 ○ 四年股東常會 H4
書及 股東 出席通知書
委 交
託 付 時間:中華民國一 ○ 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書 徵
二 求 地點: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之7號
第 者均 人或 (楠梓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二會議室)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三 簽 受
章 託
聯 者視 代理 股東戶號:
為 人
親 者
自 為 股東戶名:
出 委
席 託
, 出 普通股股數:
但 席
。 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者請蓋章或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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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 ○ 四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日期一 ○ 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 第 四 聯 |
1 序 號 |
徵求人 麥建進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全通事務處理(股)公司---全省徵求場所代表號:(02)2521-2335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22號 【徵求限1,000股(含)以上之委託書】 |
| 2 | 柯愛惠 | ||
| 3 | 戴嘉怡 | ||
| 4 | 戴嘉萩 | ||
| 5 | 黃明富 | ||
| 6 | 邱吉吟 | ||
| 7 | 侯姿卉 | ||
| 8 | 郭力源 | ||
| 9 | 柯愛雪 | ||
| 10 | 柯民杰 | ||
| 11 | 麥建達 | ||
| 12 | 麥淑娟 |
||
| 13 | 江志祥 |
- 註: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參照本開會通知書上載明公告日報或證基會網站 (http://free.sfi.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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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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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如欲委託徵求人代為出席者,請於104年5月29日至104年6月23日至徵求人場所辦理委託(詳見第四、五聯),限1,000股(含)以上之股東, 另股東會紀念品於開會當日會議結束前至會場領取,恕不郵寄,會後恕不補發。〔紀念品:全家便利商店50元禮券一張〕。
e
1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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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六 聯 ( )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第 七 聯 第 八 聯 市縣 區鎮鄉 里村 路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寄 件 人 : 緘 ( ) 請自行貼足 五元郵資 委託書使用須知 1.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 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 意見。 2.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3.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4.其他注意事項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 決權不予計算。 5.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 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6.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 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7.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8.欲出席股東會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9.委託書格式詳如第八聯。 10.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H4 104-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姓名或名稱 戶號 簽名或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住址 姓名或名稱 戶號 徵 求 人 受 託 代 理 人 簽名或蓋章 姓名或名稱 委託人(股東) 簽名或蓋章 編 號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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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 託 書 |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託人(股東) | 編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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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戶號 | 持有股數 | 簽名或蓋章 | |||||||
|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 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 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 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本公司民國103年度虧損撥補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選舉辦法」、「資金貸與他人 管理辦法」暨「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4.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 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 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 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嘉威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10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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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託 代 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姓名或名稱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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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址 | |||||||||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
| 104-1 |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