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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REDBOARD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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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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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78号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JP268ZCHBZ08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

页码

一、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1-2

二、附件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1-2

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1


I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78号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4月15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鉴证报告 第1页


BDO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4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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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

2026年4月21日

专项鉴证报告 第2页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6年4月15日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0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5,828,565.1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4,171,434.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1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电路板项目 219,238.14 205,687.74
合计 219,238.14 205,687.74

根据《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高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总额,则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多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专项说明 第1页

cninf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03,507,213.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电路板项目 2,056,877,400.00 403,507,213.95 403,507,213.95
合计 2,056,877,400.00 403,507,213.95 403,507,213.95

四、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828,565.1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用99,298,811.32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公司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230,697.25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6年4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230,697.25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6,230,697.2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 (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不含税)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2,129,000.00 2,830,188.68 2,830,188.6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600,000.00 1,650,000.00 1,650,000.00
3 律师费用 8,773,584.91 707,547.17 707,547.17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421,698.12 138,679.25 138,679.25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904,282.15 904,282.15 904,282.15
合计 135,828,565.18 6,230,697.25 6,230,697.25

五、 置换募集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专项说明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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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印件仅作为报告书附件使用,不作他用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魏舜在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名称)深圳余沪
事务所
CPAs

转出协会监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2019年12月31日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致照在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名称)深圳余沪
事务所
CPAs

转入协会监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2019年12月31日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魏舜深圳为昇
事务所
CPAs

转出协会监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2023年09月14日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云隆深圳为昕
事务所
CPAs

转入协会监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2023年09月4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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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印件仅作为报告书附件使用,不作他用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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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住 310000063692
工住 310000063692

年 /y 月 /m 日 /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568093764U

证照编号:01000000202603110018

营业执照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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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您前文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结果、续登记多应用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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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立信会(677丰务所(特殊普适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执照适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杨冰国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仅供报告后附使用,他用无效。

登记机关

2026 年 03 月 11 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00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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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 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

仅供报告后附使用,他用无效。

批准执业文号:沪财会〔2000〕26号(转制批文 沪财会[201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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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批准执业日期:2000年6月13日(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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